我市游泳场所卫生状况良好

    为预防夏秋季传染病的传播流行,保护广大市民健康,做好建国50周年的卫生防病工作,近日,市卫生局组织了第二次全市游泳场所卫生检查,本次在全市的283户游泳场所中,共检查266户,覆盖率达94.99%。检查内容主要是卫生质量、卫生管理制度(许可证、健康证、培训证)、卫生设施设备、水质卫生质量。检查结果显示,我市游泳场所的卫生状况较往年有很大提高,90%以上的场馆都能做到环境整洁,无垃圾及蚊蝇孽生,井持有效卫生许可证;从业人员99%经过体检,98%经过培训上岗:城近郊区的游泳场馆98%以上都有水质循环处理设备和机械消毒设备。
    现场检测游泳池水中余氯1027件,合格922件,合格率为90%,88%游泳场所自测池水余氯记录齐全,水质检验结果,全市共采水样6268件,合格5841件,总合格率为93%,其中PH值合格率为94%;浊度合格率为96%;尿素合格率和细菌总数合格率均为97%;大肠菌群合格率为98%。
    本次检查好的单位主要有东单游泳馆、国家体委游泳馆、宣武区体育官、中国大饭店游泳馆、工体游泳馆、八一湖水上乐园、新兴宾馆游泳池、北京大学游泳池、昌平首创休闲娱乐有限公司等。
    检查发现,目前游泳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,更衣室及厕所卫生较差:少部分泳池未安装水处理消毒设备;浸脚消毒池达不到强制消毒效果;游泳卫生设施不合理等。市卫生局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对朝阳区华威游泳馆等5家游泳场馆进行了卫生行政处罚,主要问题是水质不合格,水中无余氯,细菌,大肠菌群超标。
    对此,市卫生局要求各游泳场馆要加强卫生管理,落实消毒措施,做好卫生防病工作;对无卫生设施或不完备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措施;凡无循环、过滤消毒设备的游泳场所,坚决不予发证;凡新、改、扩建游泳场馆均应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查验,合格并发放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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