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品的保质期是指商品在正常条件下的质量保证期限。在保质期内,商品的生产企业对该商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或明示担保的质量负责,销售者可以放心销售这类商品,消费者可以安全使用这些商品。
保存日期是指商品的最长保存期限,超过保存日期失去了原产品的特征和特性,丧失了产品原有的使用价值,从这个意义、说,保存日期的最后那天,电称为产品的失效日期。根据《中国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的规定,销售者不得销售失效,变质的产品。故此,失效商品或者称为超过保存日期的商品应禁止销售。
商品的保质期不同于保存期。对同一产品,其保存期应当长于保质期。另外,对超过保质期的商品,并不一定意味着商品质量绝对不能保证了,只能说超过保质期的商品,其质量不能保证达到原商品标准或明示的质量条件。对超过保质期的商品,可以通过质量检验,确定其质量,特别是安全性能指标。如商品没有失效、变质,还具有使用价值。可以明示降价销售。但产品一旦超过了保存期就不能销售了。
(保健时报)